合肥市: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、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企业,分别给予100万 元、50万元、50万元一次性奖补(对制造强省政策资金补齐补差)。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,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18%的一次性补助,同一企业设备投资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800万元;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,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20%的一次性补助,同一企业设备投资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;芜湖市: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、绿色设计产品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,按照省级奖励的20%给予一次性奖补。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滁州市:对获评国家级、省级绿色工厂的,按照国家级50万元、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。阜阳市: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; 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。六安市:新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奖励20万元,市级绿色工厂奖励10万元。安庆市:对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的企业,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一次性奖补100万 元、20万元,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,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。蚌埠市: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和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"政策支持,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和50万元奖补;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配套奖补。铜陵市: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奖补。淮南市: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,市级绿色工厂奖励20万元。宿州市:对具备产品设计生态化、用地集约化、生产洁净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企业,经认定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,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埇桥区: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的企业,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20万元、60万元。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省给予一次性奖补60万元。区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20%比例给予一次性配套奖补。亳州市:对新认定(获得)国家绿色工厂的,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;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产品,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励;对新认定省级绿色工厂、节水型企业、新型墙体材料、节能环保“五个一百”推介目录的,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;淮北市:对当年或上一年度新认定的绿色工厂,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、省级30万元、市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池州市:对新认定的“绿色工厂”,按照国家级、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、5万元。黄山市: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、10 万元。马鞍山市: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、50万元;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。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(未获省级奖补)奖励20万元。宣城市:1、宣州区:对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的,国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省级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;2、绩溪县: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产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、20万元;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.3、泾县:当年新获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供应链、绿色产品的,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奖励;企业当年新获省级绿色制造其他荣誉的,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;通过省生产车间洁净度认定达到百级(含a级gmp厂房)、千级净化等级且建成并投入使用的,分别按每平方米500元、200元一次性给予奖励。4、郎溪县:对获批国家、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,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;对获批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、绿色产品的企业,奖励20万元。5、宁国市:对获得国家、省级绿色工厂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一次性奖励,相关咨询可拨打0551-63416332或者13956958231